學習成果檢視作業規定Q&A
Q1、英文能力證明取消後,還需增設英文課程作為配套措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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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增設英文課程,是為了協助同學提升語文能力,以符合當時之英文畢業門檻。依 2021 年 2 月 1 日本博士班第 6 次所務會議通過之相關修業規定,英文門檻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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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門檻取消後,此配套措施已無必要。但博士班仍會邀請外籍老師依其專業領域提供授課,也希望同學屆時能踴躍參與,透過課程與交流充實自身能力。
Q2、若已經取得托福成績,還需要再次上英文課程才能符合畢業門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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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以增設英文課程的本意而言,英文門檻取消後,將不需要再上英文課程來符合畢業門檻。
Q3、產學合作能力培訓課程是否仍可作為學習成果積分認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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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學習成果檢視作業規定」,產學合作之積分認列係以實際參與符合規定之產學合作案為認列方式,原產學合作能力培訓課程已不列為學習成果積分之認列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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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案之認列方式及積分計算,依現行「學習成果檢視作業規定」辦理。
Q4、各種等級之期刊論文點數認定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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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之著作經 SCI、SCIE、SSCI、AHCI、TSSCI 或 CSSCI(核心期刊)等學術期刊刊登或接受者,若為單一作者,每篇認列 2 點;若為多位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認列 2 點,第二、三及四作者分別認列 1.6、1.2 及 0.8 點;第五作者(含)以後不予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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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EI、SCOPUS 索引之期刊刊登或接受之學術論文,或於本博士班學術委員會認可且具審查制度之國內外學術期刊刊登或接受之學術論文,若為單一作者,每篇認列 1 點;若為多位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認列 1 點,第二、三及四作者分別認列 0.8、0.6 及 0.4 點;第五作者(含)以後不予認列。
Q5、期刊論文是否一定要以第一作者身分發表才能認列積分?第二、三及四作者是否亦可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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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依現行「學習成果檢視作業規定」,期刊論文若為多位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可依該期刊類別認列完整積分,第二、三及四作者亦可依作者順位認列積分;第五作者(含)以後不予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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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SCIE、SSCI、AHCI、TSSCI 或 CSSCI(核心期刊)等學術期刊: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認列 2 點,第二、三及四作者分別認列 1.6、1.2 及 0.8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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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SCOPUS 索引之期刊,或本博士班學術委員會認可且具審查制度之國內外學術期刊: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認列 1 點,第二、三及四作者分別認列 0.8、0.6 及 0.4 點。
Q6、產學合作如何認列學習成果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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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期間內參與以本博士班作為申請單位、由本院教師主持,且獲研發處登記列管之產學合作案;或本博士班所認定之政府機關、研究單位、企業或財(社)團法人之產學合作案(含專題研究或複合式產學等各種型態),累計總金額達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得依規定申請積分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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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累計新臺幣二十萬元換算為 1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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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產學合作案由多名博士生共同完成,每案金額二十萬元以內僅可由一人提出申請;每增加二十萬元,可再認列一人,以此類推。若單一案件不足二十萬元,得與其他案件累計。
Q7、「著作」是否可計入學習成果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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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學習成果檢視作業規定」,學習成果積分來源為國內外學術期刊論文、國內外學術研討會論文及產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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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版著作目前未列於學習成果積分認列項目中,故無法以著作字數折抵期刊論文或換算學習成果積分。
Q8、投稿之期刊在 11 月中旬才能確定有無接受,是否可以通融候補接受函?若因相差數日而錯過申請時間,需再等半年,且可能延誤計畫書口試及正式口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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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為我們收齊資料後,會先提交給委員過目,因提交資料須附上完整資訊,這也是對委員們的尊重,故無法等到接受函取得後再補件給委員審查。若申請期限前相關資料尚未齊備,只能請於下一學期學術審查時再提出申請,敬請見諒。
Q9、在休學期間投稿是否可以申請學術著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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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學習成果檢視作業規定」,學術著作應於本博士班就學期間發表。若已取得本博士班學生資格者,休學期間之投稿或發表亦可申請學習成果審查。
Q10、是否需以博士班學生之名義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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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請一定要記得以博士班學生之名義投稿,否則審查將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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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學習成果檢視作業規定」,期刊論文應於本博士班就學期間發表,並以本校博士班學生身分發表;研討會論文亦須以本博士班學生名義發表,且著作內容須與創意產業相關。
Q11、同一篇論文若列有多位通訊作者,是否皆可依通訊作者身分申請學習成果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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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篇論文如列有二名以上通訊作者,就本博士班學習成果積分之認列,僅認列一名通訊作者;如有多位通訊作者,申請時僅得擇一人以通訊作者身分辦理積分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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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論文之其他作者,仍依本博士班「學習成果檢視作業規定」所訂之作者順位及積分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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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論文則依規定,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分申請積分認列。
Q12、投稿之論文是否要為創意產業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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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請一定要記得投稿的內容須與創意產業相關,否則審查將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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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學習成果檢視作業規定」,期刊論文及研討會論文之著作內容均須與創意產業相關。
Q13、需要繳交何種審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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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論文申請成果檢核時,應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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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01 博士班學術著作成果檢核表(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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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抽印本或電子檔;若尚未刊登,則需提供接受函與論文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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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及回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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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審查意見及回覆意見須為期刊編輯部發出之正式文件,不含電話、簡訊或其他社群媒體截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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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論文申請成果檢核時,應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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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03 博士班學術著作成果檢核表(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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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02 博士生研討會參與事前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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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集或發表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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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Pub-02 博士生研討會參與事前同意書應依規定於研討會舉辦前提出並完成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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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論文另可依實際情形擇項檢附研討會官方網站資訊、研討會議程、主辦單位聯絡方式、發表現場照片、交通憑證(如機票)等佐證資料,其完整性亦將作為研究生事務委員會認列之考量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