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Q&A
Q、表單的學號欄位是填寫舊學號還是新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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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學校系統更新,表單只要有學號的欄位皆填寫"含英文十碼"新學號。舉例:D111410001,若有需協助查詢,可致電教務處註冊課務一組:(02)2538-1111#2111~2122。
Q、我還剩下幾年可以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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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業年限請以學期數來審視,博士班修業年限最長為7年,即等於14學期,故博士生須於14學期內完成各項規範及口試取得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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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已修業之學期: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新)→教務資訊模組→教務資訊系統→學籍資料(SB0108、SB0109中查詢)
Q、休學是否算在修業年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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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由於博士生可於修業期間內有至多兩年的休學機會,即等於4學期,承上題博士生最長修業年限為7年,即等於14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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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若因故而需休學整體修業年限為14學期+4學期,一共18學期,若18學期內還未取的博士學位,即退學處置。
Q、資格考、學術審查繳交資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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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需報考資格考或學術審查之同學,收到博班寄發之公告Email時再於期限內進行資料之遞送,請勿提前繳交將不受理。
Q、學期最後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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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實踐大學官網查看,路徑為實踐大學首頁→關於實踐→行事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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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如下:實踐大學行事曆
Q、 所有繳交至所辦的表單是否需要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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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注意,繳交至所辦之表單,若有申請人簽名,請一律親簽,謝謝。
Q、關於學術倫理課程正確修習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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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加選”學術倫理” →至學術倫理網站進行課程及測驗→通過後於學期結束前提供學術倫理通過證明→以利學期末成績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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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課程不用到校上課,但須上學術倫理網站修課及測驗,登入選項選擇”必修學生”,”台北市”、”實踐大學”,帳號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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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11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生使用新學號,反之則使用舊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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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法登入請盡速與所辦聯繫。